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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二)
关键字: 北京大学 招生简章 时间:2018.12.12
       接上文《北京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一)》

 

二、普通招考

 

(一)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④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之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大学本科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即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见《北京大学2019年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招生简章》。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1条中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特殊说明。

 

5.个别专业学位硕士,如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工程管理硕士(MEM)等的特殊报考要求,请注意查看相关院系招考要求。

来源:启航考研 责任编辑:liulao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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